捐助形式:
物品捐助:以“物品”的形式将捐赠标的捐给“奥运之星慈善基金”。如:医疗器械、药品、字画、古董、瓷器、珠宝。
物品支持:以“物品”形式支持“奥运之星慈善基金”。进行的某些活动,
如活动场地、活动用车等活动器材。
捐助活动原则
1、自愿捐助原则。即各机关、团体、企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捐助,不搞任务摊派。凡捐助事项均由捐助人自主决定。
2、物有所值原则。凡捐助的物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。凡残缺坏损、肮脏不洁、危险有害,以及违禁、不法等物品一律禁止进入“奥运之星慈善基金”。
3、就近受助原则。凡捐助物品原则上由。需跨区捐助的尊重捐助者的意愿。需跨区受助的由本会根据情况调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