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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2007年度申报行踪信息运动员名单的补充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,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、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,有关行业体协,有关司、局,有关直属单位:
为提高赛外兴奋剂检查质量,确保重点项目的优秀运动员能够随时接受赛外兴奋剂检查,我司印发了《关于印发2007年度申报行踪信息运动员名单的通知》(体科字〔2007〕60号)。
根据对摔跤项目运动员2006年的兴奋剂检查情况,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摔跤项目优秀运动员的兴奋剂控制,确定了2007年度摔跤项目须申报行踪信息的运动员名单(附件1)。请附件1中运动员及所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体科字〔2007〕60号及本通知的要求,上报《运动员行踪信息报告表》、《国家集训队行踪信息报告表》及《运动员退役报告》。
为了保证运动员申报行踪信息的准确性,并方便对相关信息的收集、整理,现将体科字〔2007〕60号文件附件3中的表格整合成一页(见附件2)。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《运动员行踪信息报告表》的格式,或直接从www.sport.gov.cn通知发布区下载表格,重新上报运动员行踪信息。自本通知下发20个工作日起,不再接受其他格式的行踪信息报告表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 摔跤项目申报行踪信息运动员名单
2. 运动员行踪信息报告表
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
二ΟΟ七年五月二十一日
注:请在本网站公务区下载:附件:1. 摔跤项目申报行踪信息运动员名单
2. 运动员行踪信息报告表
(奥运之星保障基金 季明浩 010-58206258-811退役运动员统计处)
(联系人:于浩 电话:010-64953956 ) |